
近年来, 随着就业形势的变化, 灵活就业成为了一种趋势。 为了更好地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, 许多城市纷纷出台了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。 上海、 徐州、 德阳、 苏州, 就是其中的代表。 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这些城市的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政策, 帮助您了解相关的政策规定, 充分利用这些福利, 更好地规划您的财务, 实现购房梦想。
一、 上海: 灵活就业人员也能缴存公积金
适用人群:
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, 在本市以个体经营、 非全日制、 新就业形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人员, 例如: 个体工商户及雇员、 自由职业者、 快递员、 外卖配送员、 网约车司机、 网络主播、 家政服务人员、 零工劳动者等。
不设户籍条件限制, 无论是本市户籍人员, 还是外省市户籍人员、 港澳台人员以及外国人均可参加。
办理流程:
在指定银行(目前可在建行、 工行、 农行、 中行、 交行)开立一类银行结算账户。
与市公积金中心签订缴存、 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协议, 约定缴存金额、 缴存方式、 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。
缴存基数与比例:
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均由个人自主确定。
缴存基数应不低于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 (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) 缴存基数下限, 不高于缴存基数上限。
缴存比例不低于10%、 不高于24%。
月缴存额 = 缴存基数 * 缴存比例。 例如, 以2024年度为例, 月缴存额最低为270元, 最高为8860元。
灵活就业人员, 在一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内, 可以调整一次缴存基数、 缴存比例。
实施时间: 2025年6月1日起施行。
二、 江苏徐州: 补缴、 贷款, 优惠多多
允许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住房公积金:
凡在徐州市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, 可以自个人账户设立之日起一次或多次自愿补缴住房公积金。
补缴金额与已缴存金额之和, 不超过规定上限。
可一并纳入贷款额度测算范围, 实现快贷多贷。
实施农业转移人口优惠政策:
鼓励徐州市农业转移人口, 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。
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, 联合金融机构, 推出“徐州惠农安居贷”项目, 缴存人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以及其他金融优惠政策。
改善性自住住房贷款: 缴存人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, 在徐州市购买改善性自住住房,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, 不受贷款次数限制。
扩大异地贷款支持范围: 凡住房公积金缴存在长三角地区, 在徐州市购买自住住房或已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, 且符合徐州市贷款条件的, 均可在徐州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。
购房提取公积金代际互助政策: 缴存职工购买徐州市新建商品住房的,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, 购房人本人、 配偶及直系亲属(父母、 子女) 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, 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。
办理离职提取业务: 缴存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, 先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。 离开徐州市且账户封存满6个月或在徐州市未重新就业且账户封存满12个月, 未在异地有正常缴存账户的, 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离职提取。
实施时间: 2025年6月1日起实施, 一、 三项为阶段性政策, 实施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。
三、 四川德阳: 多种福利, 权益升级
覆盖人群: 年满16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,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经营者、 非全日制工作人员、 新就业形态人员。
缴存灵活: 灵活就业人员, 可选择按月缴存、 按季缴存、 按年缴存住房公积金, 并自行申报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。 最低198元/月, 最高6314元/月。
提取自由: 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, 可自由提取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,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资金余额。
贷款优惠: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, 可享受20万元的保底贷款额, 及可贷额度上浮10%的优惠。
权益升级: 享有个税抵扣, 优先配租保障性住房及市场性租赁房等权益, 还能享受额外补贴、 金融支持及保险保障等。
实施时间: 2025年6月13日起正式实施, 有效期3年。
四、 江苏苏州: 补贴、 贷款, 应有尽有
适用人群: 年满16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, 城镇个体经营、 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方式的自然人, 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、 自由职业者等。 港澳台人员及拥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, 也可参照《细则》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。
办理渠道: 可以通过“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”微信小程序、 “苏州公积金”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和“苏周到APP”等线上渠道办理, 或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及授权网点等线下渠道办理。
缴存模式: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, 有按月缴存和自由缴存两种模式。
补贴政策:
开户缴存补贴: 首次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人员, 可以享受开户缴存补贴。 开户缴存补贴标准为100元/人, 每个灵活就业人员, 只能享受一次开户缴存补贴。
利息补贴: 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灵活就业人员, 可以享受利息补贴。 利息补贴标准为住房公积金结息利率的30%, 在每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发放 (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的利息补贴金额, 不超过4000元)。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 从贷款发放当年起 (住房公积金年度), 不再享受利息补贴。
实施时间: 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, 有效期三年。